资金委托代管暨扶养风险协议 委托方、被扶养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受委托方、扶养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使**夫妇出售的房屋现金合理、安全使用于**治病和必要的生活保障,确保**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寿终有所安厝,全方位的保障,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如下资金委托管理和扶养风险协议如下: 一、**夫妇将20万元人民币交由 管理。代管人不得流失资金。自甲方交付代管之日起必须保证**住院治疗第一时间支付所需的治疗费(国家医保规定),**不能自理时的衣食住行由代管人和扶养人全权负责管理与安排。 二、本资金只作为治疗费(医保规定治疗范围)和房租(普通居民住房标准)及必要的生活品以及在**无经济来源时的生活费的使用。 三、本合同应按照国家节支节流原则,代管人暨扶养人必须按扶养人现有生活标准水平扶养**。**不得要求超量消费。 四、本资金使用一事一帐,无正式发票的开支,必须有在场二人以上签字才能入帐,帐务公开,每半年公示一次,年底资金公开平帐,将复印件(即公示、平帐)交**核对传阅。帐务长期保存,备查。 五、债务锁定后,**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不得偷逃资金(即不得私自产生债务,否则,不予承认)。 六、本合同中代管资金按消费后的实际余额,按当年银行存款计息列作收入一年一计。 七、本合同为资金代管及风险扶养双务合同,经双方签字即产生:一方面**寿终时所剩余资金归代管人暨扶养人所有;另一方面在**生前已将此款早已用完,不足部分由代管人暨扶养成人和同系血亲兄弟各自承担实际支出的50%。此款一事一算一付,并入账。直至**寿终安厝止(**寿终随其婚姻按农村风俗随乡安厝,不得铺张浪费)。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区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具体实施超出合同要求不予支持。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附注:特别提示: 1、本合同为资金代管和扶养双务风险合同,甲乙双方认真阅读后同意签字,签字无悔。 2、本合同中第八条同系血亲兄弟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 3、为合同和谐执行温馨提示:持合同者考虑有持续稳定收入或雄厚经济来源。 4、患者病情为结肠癌(已举债(24700.00元)。 甲方: 乙方: 在场人: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