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范本详细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乙双方于2008年正式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名 ,身份证号为: 现已3岁有余。 2、婚后,双方常期因家庭琐事引发矛盾,且自 年 月 日开始,双方已经分房而居,感情破裂无法和好,婚姻名存实亡,维持已无必要,故双方友好商定离婚。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离婚事宜进行了充分、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离婚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自愿离婚,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第二条 子女抚养 2.1、抚养:孩子 (女、 年 月 日生),在双方离婚后由女方直接抚养,但女方抚养期间,男方依法具有探望权。 2.2、抚养费:双方约定,子女的抚养费由双方共同承担,其中男方承担的直至女儿成年为止的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共计¥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 2.3、上述抚养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3天之内,由男方一次性支付至女方账户: 账户: 户名: 开户行: 2.4、若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上述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孩子的上学、生活等开支,则女方或孩子均有权要求男方予以再行支付抚养费。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壹套(位于 ,面积 ㎡,房产证号码: )。双方商定,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分割该房屋: 1.1、实物分割。男方分得 ,乙方分得 。双方分割情况详见本协议的附件一:《示意简图》。 1.2、变价分割。鉴于双方均无取得上述房产的愿意,故,双方决定,在本协议生效后的 天之内,双方共同选定一家房产交易中介公司,按照市场价予以出售,并在出售当天,在扣除中介交易手续费用后,双方平均分割出售价款。 1.3、作价补偿。双方决定, 方希望取得该房屋,且双方认可的该房屋的评估价为¥ (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故,自本协议生效后的 日内,取得该房屋的一方向未分得该房屋的一方支付该房屋评估价一半的价款,即¥ (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2、车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车辆 辆( 牌,发电机号: ,车架号: ),车辆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予以分割: 2.1、变价分割。鉴于双方均无取得上述车辆的愿意,故,双方决定,在本协议生效后的 日内,双方择日共同委托委托车辆中介公司按照市场价予以出售,并在出售当天,在扣除中介交易手续费用后,双方平均分得出售价款。 2.2、作价补偿。双方决定, 方希望取得该车辆,且双方认可的该车辆的评估价为¥ (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故,自本协议生效后的 日内,取得该车辆的一方向未分得该车辆的一方支付该车辆评估价一半的价款,即¥ (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3、继承的房产 3.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合法继承其父母房产一套(位于 ,面积 ㎡,房产证号码: ),但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甲方单方面已将该房产过户至男方妹妹 名下。 3.2、双方确定: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全部约定的前提下,女方放弃对该房产的分割要求。 4、股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开办了“ 公司”,男方持有“ 公司”占比 %的股份,女方持有“ 公司”占比 %的股份,女方在该公司的任职为: 。但女方事实上从未参与上述公司的任何经营、管理事宜。双方约定: 4.1、女方在任何时候,均不承担与上述“ 公司”的经济责任;若出于任何原因,女方承担了“ 公司”的任何责任或支付了款项的,男方均应当在女方承担责任或支付价款之日起的3天内如数赔偿女方全部损失。 4.2、在男方严格遵守本协议全部条款的前提下,女方不要求分割男方各持股公司的股份,且女方放弃在上述各公司继续持有股权,转由男方持有。 4.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 天之内,甲方应当主动完成:上述公司的女方的任职换为其他人选,并将女方名下的股权转至男方名下,女方予以协助。 5、有价证券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否持有任何有价证券,双方均不予清理、核算与分割。 6、现金存款 6.1、经双方仔细核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至离婚协议签署时为止,男方名下 账户中有现金存款¥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女方现金收入均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小孩抚养,女方无现金存款。 6.2、双方商定,上述男方现金存款中的¥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归女方所有,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 天之内,双方完成现金分配工作。 7、应收账款分割 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未形成待分配应收账款。 8、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其他财产的分割 本协议未涉及分割的电器、家具、通讯设备,鉴于价值较小,双方确认保持现状予以使用,双方之间不再分割。 第四条 个人财产确认 4.1双方确认:女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购买了两套房产(房产证号分别为: 、 ),该房屋是女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由女方一方还贷,不动产登记于女方名下。 4.2双方确认:上述该两套房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且鉴于女方已经放弃多类财产的分割,故,双方不就还贷部分和房屋的增值部分予以分割。 第五条 债务的承担 5.1、双方确认、核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并未产生共同债务。 5.2、若在本协议生效前后的任何时候,发现任何外欠共同债务,均由男方单方面负责清偿外欠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等,彻底、妥善处理外欠债务。若女方承担了对外债务的,有权向男方予以追偿。 第六条 特别补偿 鉴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在抚育子女、照顾家庭、协助男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故,男方决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女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男方对女方的特别补偿。 第七条 特别确定与约定 7.1、签订本协议之前,双方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仔细核对了各类待分配股权、有价证券、房屋、现金及各类大额财产等各项财产与权益,涉及的各类待分配股权、有价证券、房屋、现金及各类大额财产的数量、数额均准确无误,各分配方案均属于双方的真实意义表示,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均不持任何异议,双方之间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7.2、女方放弃分割甲方继承的财产、甲方股权、有价证券等的前提条件是:甲方遵守本协议的全部约定。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或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以任何理由,在本协议约定之外向女方提出任何与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有关的任何主张,则在男方提出该主张的当时,女方放弃的全部权利均即自行不再放弃,女方即可有权随时主张分割任何女方尚未分割的或此前放弃的任何财产。对此男方不持任何异议。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实物分割示意简图 (以下为本协议的签字页,并无正文)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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