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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

时间:2013-05-06 08:45来源:未知 作者:商务律师 点击:
9.3.2.3、成品保护:(1)地坪砼必须达到规定强度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上人上钢筋,若造成损坏的则由乙方负责。(2)作业面完成后必须工完场清,每层砼浇筑前无钢筋材料留在作业面上; 9.3.2.4、各种大小钢材乙方必须参

9.3.2.3、成品保护:(1)地坪砼必须达到规定强度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上人上钢筋,若造成损坏的则由乙方负责。(2)作业面完成后必须工完场清,每层砼浇筑前无钢筋材料留在作业面上;

9.3.2.4、各种大小钢材乙方必须参与收料,工程领用量超过计算量部分由乙方负责按甲方采购的平均单价赔偿给甲方; 

9.3.2.5、施工场地(现场)的文明施工和施工质量的检查,按甲方的文明施工标准。

9.3.3、质量标准

9.3.3.1、钢筋的下料和绑扎,必须按国家标准,设计图说,标准图集进行下料绑扎施工。钢筋保护层由乙方按规范规定进行控制,合格率每层达90%以上,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9.3.3.2、出现露筋的在砼浇筑后30小时内负责处理;

9.3.3.3、其他未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9.4、砌体、过梁等分项工程劳务及相关承包质量要求:

9.4.1、工作内容

9.4.1.1、本工程施工图及甲方变更单上包含的所有砌体砌筑,预制门窗过梁、空调板制作安装及现浇过梁、空调板砼的浇筑;墙体、构造柱拉结筋安装保护(乙方自备植筋胶、电锤、钻头等),墙体内构造柱等小件的混凝土浇筑。对整个现场及周边环境材料的收集、清理、地坪清洁及成品的保护;

9.4.1.2、电梯门洞的填塞、配电箱、消防箱的填塞;所有楼房内外的孔洞的填塞;

9.4.1.3、水泥房、搅拌机及防护棚的搭拆;

9.4.1.4、乙方负责落地灰的清扫利用,并做到每天工完场清,砌体施工破坏临边的防护必须在8小时内恢复到位;

9.4.1.5、涉及砌体分项工程的其它劳务工作。

9.4.2、承包要求

9.4.2.1、辅材及用具均由乙方负责:具体包括手推车、安全帽、安全带、扫把、彩条布、防雨用具、灯线、灯泡、插板、钉方凳所用的钉子、翻水平管、广线、线锤、墨斗、墨汁、灰桶、砖刀以及发水用的水管等;

9.4.2.2、抹灰工班组自备灰桶、铁铲、推车、尺方、沙板、广线、扫把等所操作工具;

9.4.2.3、必须满足现行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要求,对于不合格的返工工程,乙方必须无偿的返修并赔偿甲方损失;

9.4.2.4、乙方派二名施工人员(有实际经验的施工人员)配合甲方放线;

9.4.2.5、建筑垃圾只能由塔吊吊运,不能从电梯井出渣及从楼上直接抛弃;

9.4.2.6、临边防护由乙方无条件恢复,若查到未恢复并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未恢复的,由甲方派人恢复,费用乙方支付(无须乙方签字)。若因地坪造成的污染由乙方自行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赔偿;

9.4.2.7、施工场地(现场)不得出现落地灰、碎砖头,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按本企业文明施工标准执行。

9.4.3、质量标准

9.4.3.1、水泥房、搅拌机及防护棚的搭拆,场地的硬化与绿化必须达到文明施工的标准;

9.4.3.2、每层完成大面积的砌体施工后,必须同步作好清洁,并报请甲方验收;

9.4.3.3、灰缝厚度平均在8-12mm,水平缝的平直度在3mm以内,垂直度5mm以内,轴线在砌筑前必须复核验收后才能砌砖,砂浆必须在底层搅拌站搅拌,不允许在楼上搅拌;

9.4.3.4、该工程砌体实心砖与空心砖按规范及甲方监理业主要求进行合理砌筑;

9.4.3.5、其他未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9.5、抹灰分项工程劳务及相关承包质量要求:

9.5.1、工作内容

9.5.1.1、对该工程项目室内的所有墙、柱、板等部位按设计及变更要求进行中级抹灰(室内天棚不抹灰,但应打磨、找补);

9.5.1.2、剔打清理拉片、丝杆、抬头灰、润湿、打疤、冲筋等工作;

9.5.1.3、砌体与混凝土等不同材料的接触面挂钢丝网((钢丝网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将钢丝网的损耗率控制在2.5%以内(含搭接部分用量),超出部分由乙方按甲方的购买价格进行赔偿,钉子由乙方提供));

9.5.1.4、墙体基层的处理,混凝土柱、墙、梁、板刷纤维素水泥浆并拉毛;

9.5.1.5、其他单位或班组对本工程栏杆、钢楼梯、水电气设施、消防设施及其他设施的施工完成后,乙方必须完成相应部位(包含门厅地坪、门窗洞)的后补工作,所有内外墙脚手架眼应补实,特别是铝合金(塑钢)门窗的下口后塞须采用细石砼,以防渗漏;

9.5.1.6、乙方负责落地灰的清扫和利用并做到每天工完场清,施工时破坏的临边防护应及时恢复到位;

9.5.1.7、水泥房、搅拌机及防护棚的搭拆,场地的硬化与绿化必须达到文明施工的标准;

9.5.1.8、空调导管加短管、口收圆,导管内渣子处理、管道补后并精收口;

9.5.1.9、涉及抹灰分项工程的其它劳务工作。

9.5.2、承包要求

9.5.2.1、所有工程人工费及高櫈、内脚手架、材料运输等费用;

9.5.2.2、辅材包括彩条布、钉网用的钉子、木楔、棕垫、铁床、灯、线、水管、铁板、灰板、灰桶、尺方、线锤、手推车、电锤、喷雾器等;

9.5.2.3、施工场地(现场)不得出现落地灰、水泥、河砂等材料,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按本企业文明施工标准执行。

9.5.3质量标准

9.5.3.1、开间尺寸±5mm,垂直度2mm,平整度2mm,阴阳角方正2mm,清洁卫生达到华宇物业交房标准。

9.5.3.2、所有抹灰必须用喷雾器喷水养护7天;

9.5.3.3、所有铝合金门窗洞口必须做精洞口;

9.5.3.4、抹灰时砂浆制备必须采用机拌,严格计量,不得使用干沙灰,必须两遍成活。否则,经甲方巡查时发现,按200元/桶累计对乙方进行处罚,不须乙方签字;

9.5.3.5、阳光窗台板及空调板用细石砼压光收平;

9.5.3.6、抹灰前地面必须满垫彩条布;

9.5.3.7、每层楼抹灰出现空鼓、开裂的累计面积必须控制在零,如出现空鼓、开裂由乙方承担返工费和全部材料费的赔偿,不须乙方签字认可;

9.5.3.8、其他未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9.6、外墙装饰分项工程劳务及相关承包质量要求:

9.6.1、工作内容

9.6.1.1、该工程的所有外墙抹灰及外墙零星面砖层粘贴工程(土建施工图范围内);

9.6.1.2、水平架的搭拆,外部卸料平台、挑架及防护架的搭拆(甲方另行分包给他人的工程免费使用乙方已搭设的防护脚手架),乙方自备安全带、安全帽等均由乙方负责。

9.6.1.3、涉及外墙漆部分的抹灰;

9.6.1.4、砼表面的纤维素水泥浆拉毛;不同材质界面处挂钢丝网(钢丝网甲方提供,乙方自备钉子);脚手眼用细石砼填实。砼与砖接触位置用防水沙浆进行找补处理;

9.6.1.5、乙方负责外墙自己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细部清洁,并达到交房要求;

9.6.1.6、伸缩缝镀锌铁皮或铝皮的安装;

9.6.1.7、施工范围内的外墙清洁达交房标准,否则,甲方自行请清洁公司清洗,并按2元/m2从乙方劳务款中予以扣除。

9.6.1.8、临边防护的恢复;

9.6.1.9、外架的搭拆,底层水平防护的搭拆、以及所有材料的上下车;含二次转运。

9.6.1.10、外墙、门窗必须按甲方要求作淋水试验,并达到合格要求;

9.6.1.11、涉及外墙装饰分项工程的其它劳务工作。

9.6.2、承包要求

9.6.2.1辅材包括:(1)分线用的钉子、扎丝、铁丝;(2)清洁用的棉砂、扫把、清洁球;(3)安全帽、安全带等;

9.6.2.2、施工场地(现场)的文明施工按本企业文明施工标准执行。

9.6.3、质量标准

9.6.3.1、外墙面装饰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9.6.3.2、乙方派人协助做外墙面砖抗拔试验,若试验不合格,复检及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9.6.3.3、其他未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9.6.3.4、厚度超过30mm以上的外抹灰必须满挂钢丝网;超过60mm的外抹灰必须加膨胀螺丝后满挂第二道钢丝网,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9.6.3.5、抹灰时不得用干沙灰,且必须按每层厚度不超过1cm分遍成活,否则,经甲方巡查时发现,按200元/次累计对乙方进行处罚;

9.6.3.6、乙方必须每天安排专人对抹灰进行养护;

9.6.3.7、外墙抹灰(面砖)出现空鼓、渗漏及返工现象的累计面积必须控制为0;

9.6.3.8、外墙面所有管口必须打耐候胶封闭;

9.6.3.9、其他未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9.7、楼地面及屋面分项工程劳务及相关承包质量要求:

9.7.1、工作内容

9.7.1.1、卫生间、厨房、阳台、露台、屋面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的找平层和面层的施工;

9.7.1.2、卫生间、厨房、阳台、露台、屋面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的细石砼保护层、轻质砼找坡层的施工;

9.7.1.3、电梯前室地面、墙面、楼梯间梯踏步、休息平台基层的清理、剔打以及找平层的施工;

9.7.1.4、电梯前室地面砖、墙面砖、楼梯间梯踏步砖、休息平台的地板砖、踢脚线砖、拦水线砖的粘贴施工;

9.7.1.5、屋面按设计施工图的要求所需完成的各道施工工序的施工(屋面防水卷材及绿化工程的施工除外);

9.7.1.6、厕所、书房及茶室等轻质砼回填,厨房、屋面及露台垫层、防水层砂浆保护层;

9.7.1.7、涉及楼地面及屋面分项工程的其它劳务工作。

9.7.2、承包要求

9.7.2.1、楼地面及屋面分项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机具、施工工具以及辅助材料及场内材料运输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9.7.3、质量标准

9.7.3.1、所有楼地面面层施工前必须进行清扫、润湿、刷浆,其标准应达到相关规范的要求;

9.7.3.2、楼地面每层楼出现空鼓开裂的累计面积必须控制在以内,超量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返工费;

9.7.3.3、所有楼地面面层必须达到二次,或三次收光,表面用刻痕拉毛处理;

9.7.3.4、所有楼地面的坡度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9.8.、文明施工要求:

9.8.1、总目标达到文明施工标准;

9.8.2、负责施工围墙以内的材料堆码、场地清洁;

9.8.3、负责大门、搅拌机、清洁、形象维护;

9.8.4、负责外脚手架的形象维护;

9.8.5、不得另设伙食团,安排专人负责现埸清洁;

9.8.6、乙方办公室必须清爽、干净,各种图表完善;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9.8.7、涉及文明施工的其它劳务工作,按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交底和企业标准交底执行。

9.9、施工管理:

9.9.1、乙方必须确定一名工程总负责人,该负责人每天必须驻在施工现场,并配专业质检员;

9.9.2、乙方直接针对工人对帐,不得将工程分包、转包给其它工头(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不退保证金。对乙方已完部分工程按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计算工程量后,只按80%结算后一次性支付;

9.9.3、乙方应做到内业管理有序,针对甲方要求的质量控制点、工期节点等必须形成书面资料供甲方核查;

9.9.4、乙方必须每次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作例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和指挥。

第十条设备及周转材料使用和管理

甲方提供的搅灰机、搅拌机、抽水机乙方在使用中发生损坏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更换配件的全部费用。

周转材料:钢管、扣件、钢模、角条、小型扣、U型扣、对拉盒、对拉片、木材、各种模板、安全网、由甲方租赁供应给乙方,周转材料的租赁单价见附表二,乙方负责使用和管理。周材使用费(不含木模板)按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另含外墙保温工程及烟道工程)结算总额的4%由乙方包干使用。超额部分按超额部分的周材费用的70%在乙方劳务费中扣除。(周材费用包含:租金、运输整理费、赔偿费、维修费)如因甲方施工方案改变,导致周材费用增加,其增加部分不计算在周材费用内。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其他权利、责任和义务

11.1、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甲方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11.1.1、甲方负责组织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下达生产进度总控制计划和月度生产作业计划,质量标准计划表,检查监督乙方生产进度、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等;

11.1.2、甲方根据施工生产计划,提供乙方图纸二套,由于图纸不能按时提供、甲供建筑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签证,工期顺延;

11.1.3、甲方负责甲供材料的采购、运输到施工现场;

11.1.4、甲方负责本合同前述约定的水、电源到现场;

11.1.5、甲方负责住房、食堂、厕所、保卫等生活临设。

11.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1.2.1、乙方有权就工程技术咨询甲方,寻求甲方技术方面的支持;

11.2.2、乙方应提前二十天书面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须加工的应预留加工周期);

11.2.3、乙方必须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对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负责。乙方工人若有偷盗行为,甲方有权按被盗物品价值的3倍对乙方处予罚款,并有权在劳务工程费中扣除,同时,甲方视行为人情节决定是否送公安机关处理;

11.2.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须立即到现场无偿组织下车(在2小时内下车完毕)、堆码,共同清点、签收并收集相关材料、设备质量证明,并负责场内所有材料的二次搬运及二期或多次转运(该部分工作已包含在综合包干单价内)。乙方未按此办理,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200元的违约金,累计计算。

对甲方供应到现场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11.2.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节约材料,不能随意浪费,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材料、数量不足的材料有权拒绝签收。实际领用量超出核定消耗量,其超出部分,甲方按照采购价从乙方的月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除。

11.2.6、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或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清退出场,否则,还应按每逾期一天10000.00元累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和保证金中扣除。对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按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计算工程量后,只能按 70% 结算后一次性支付;对乙方完成的不合格部分工程,其返工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保证金或应付的结算款中扣;

11.2.7、乙方必须配合水电气、门窗、栏杆、涂料、防水、消防、弱电、智能化、电梯等外协单位的施工和成品保护,不得设置障碍。否则,造成的整体工程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11.2.8、乙方必须负责自己施工的成品保护与其它工种施工的成品保护;

11.2.9、乙方施工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前由乙方负责打扫清洁;

11.2.10、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规范施工,并主动接受甲方的各方面管理制度;

11.2.11、乙方必须派专职施工员进行抄平放线,人员数量及配置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为甲方负责复核;

11.2.1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如违反按 200.00 元/次累计计算;

11.2.13、乙方自备操作中需用的照明灯、线(负责工人及工地用开水桶,工人用的十滴水等防暑药品)。

11.2.14、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经甲方复核的施工管理人员及班组,若要更换施管人员或班组须书面报告甲方,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更换。

11.2.15、看房通道、水平防护的搭设,安拆工作;

11.2.16、消防、水电、气、管道(井)和放线孔的吊补;

11.2.17、卸料平台的吊环、外挑架等所有预埋件的预埋和切割处理,不另产生费用,不允许事后在梁板上打孔;

11.2.18、乙方劳务注册:劳务承包注册及保证金并在进场后10天内,由乙方自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相关手续,人数必须达到100%,上缴各种规定的费用自理,由于证件不全、童工被有关部门查处,一切罚款由乙方负责;

11.2.19、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一旦发生转包行为,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按本合同暂定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由于乙方承包项目不能独立完成,由甲方另行安排施工单位的,按发生费用的110%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结算中扣除;(责任编辑:商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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