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示合同履行过程中邮寄信函的注意事项: 1、可采用公证邮寄方式寄送 2、若自行邮寄,需注意以下事项: 邮寄注意事项 1、应用中国邮政EMS邮寄,不能由其他民营企业的快递。 2、特快专递封面内件品名处写:催告内容概括。 3、函件寄法定住址,若身份证地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的,宜再向实际住址再发一份。 4、特快专递我方留存的详情单应要求邮局盖章。 5、应要求邮局出具收款发票。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3880409339 028-86625656-661 成都律师-彭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880409339 028-86625656-661 (责任编辑:商务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