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办公经费由谁负担? 咨询: 周某是小区的业主,因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对业 主委员会账目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中显示业主委员会动用了业主维修资金作为办公经费。业委会作出书面解释,称自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初,就没有办公经费。当时是由小区业主自发筹集的3000多元作为办公经费。经过近一年的开支,主要用于业委会办公水、电费用及办公用品,早已用完了。在业主委员会办公陷入困境 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经过会议决定,才动用了维修资金作为办公经费。请问: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究竟怎么筹集,由谁负担? 解答: 业主委员会作为非赢利组织,其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 业主委员会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应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予以规定。 业主委员会在未经业主大会表决的情况下,擅自动用业主维修资金作为办公经费,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业主的合法利益。业主委员会应对挪用的维修资金予以返还。至于业主委员会办公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由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收益(如停车费、广告费等)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13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14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19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规定: (一) 业主大会名称及相应的物业管理区域; (二)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三) 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 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时间和议事方式; (五) 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 (六) 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 (七) 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 (八)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人数和任期等; (九) 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补选办法等; (十)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等; (十一)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42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