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第50项。 十八、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使用节能环保新型光源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作为第51项。 十九、限制类“三、电力”第3项“直接向江河排放冷却水的火电机组”删除。 二十、限制类“十一、机械”第15项“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用于新能源、信息产业、航天航空、轨道交通、海洋工程等领域的特种电线电缆除外)”修改为“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 二十一、限制类“十一、机械”第25项“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使用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柜除外)”修改为“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使用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柜以及用于爆炸性环境的防爆型开关柜除外)”。 二十二、限制类“十三、纺织”第1项“单线产能小于10万吨/年的常规聚酯(PET)连续聚合生产装置”修改为“单线产能小于20万吨/年的常规聚酯(PET)连续聚合生产装置”。 二十三、限制类“十五、消防”第1项“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修改为“火灾报警控制器(包括联动型、独立型、区域型、集中型、集中区域兼容型)、消防联动控制器、点型感烟/温火灾探测 器(独立式除外)、点型红外/紫外火焰探测器(独立式除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二十四、限制类“十五、消防”第2项“灭火器项目”修改为“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十五、限制类“十五、消防”第3项“碳酸氢钠干粉(BC)和环保型水系灭火剂”修改为“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BC)、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ABC)”。 二十六、限制类“十五、消防”第4项“防火门项目”修改为“防火阀门(包括防火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木质防火门、采用酸洗磷化生产工艺的钢质和钢木质防火门、新建初始规模小于6万平方米/年的防火卷帘项目(责任编辑:商务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