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公司法律顾问设计股权架构及法人治理结构服务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称为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是指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会组成的管理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四个部分组成: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所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终所有权; 2.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监督作用; 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 公司股权结构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股权结构如何将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决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 泰和泰顾问律师团队凭借扎实的公司事务法律基础,和丰富的各类型项目运营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完善的公司股权及法人治理结构的设计方案,根据客户的具体要 求,在充分考虑企业自身发展前景的情况下,实现客户对企业控制权、经营权或者投资回报等方面的目标。 泰和泰顾问律师具体可以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1、参与有限责 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的设立;参与投资方案设计、公司组建谈判; 2、制作股东协议、发起人协议、章程; 3、协助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4、公司股东 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督机制的设计; 5、协助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等。 |